從歸零開始的單⾞冒險:⼀位「青春⽼少女」的台灣途擊與歐亞預習


雲豹圓夢計劃2025 - 從歸零開始的單⾞冒險:⼀位「青春⽼少女」的台灣途擊與歐亞預習

「2025年雲豹圓夢計畫」入選者之一;企劃 Mimico LEE

企劃理念

你/妳是否也曾感覺⼈⽣Online的進度條,在某個階段突然顯⽰「系統錯誤」?是否也曾在追求社會認可的「穩定」標籤後,反⽽墜入⼀⽚名為「Burnout」的無盡虛空︖那麼,你並不孤單。身為⼀位曾經以為努⼒就能擁有「應該有的樣⼦」,卻在現實的重擊下選擇「⼀切歸零」的「青春⽼少女」,此刻也想為⾃⼰的⼈⽣「重新連線」—— 從⼀趟以單⾞為載體的「新⼿歷練」開始!

這不是⼀場逃避現實的旅⾏,⽽是⼀次勇敢的「歸零重啟」。在象徵⼼靈遠征的歐亞朝聖之路前,我希望能先從原點出發,在這⽚熟悉的⼟地上,⽤雙輪去丈量,⽤汗⽔去記憶,將沿途的風景、挑戰、以及那些吉光⽚⽻,轉化成晉級的養分與勇氣。這是⼀場為了找回「⾃我」的練習,也是⼀次「跳脫框架」的嘗試。

你可能會好奇:「為什麼是單⾞︖為什麼是台灣︖」因為我相信,最直接的⽅式,能帶來最深刻的連結。《單⾞壯遊,從北京到巴黎》的作者群們啟發了我,他們⽤身體的⾏動,重新與⽣命產⽣連結。

⽽台灣,這座我⽣長的島嶼,有著豐富多樣的地形與⼈⽂,正是我重新認識⾃⼰,累積「獨⼀無⼆」⽣命經驗的最佳起點。

這不僅僅是⼀趟考驗體⼒與耐⼒的單⾞騎⾏,更是夢想的殿堂——歐亞朝聖之路的「試⾦⽯」。我要在這⽚「新⼿村」裡,透過身體的疲憊與意志的堅持,鍛鍊⾯對困難的韌性,並找尋那份在極度艱苦條件下,也能繼續前⾏的⼒量。如同台灣雲豹所傳達的:「夢想,不僅是⼼中的⽬標,也是⼀種⽣活態度。」這趟旅程,是把夢想融入⽣活,⽤⾏動去實踐的開始。

那麼,各位潛在的旅伴們,準備好和我⼀起充滿挑戰這塊⼟地了嗎︖⽤單⾞的輪跡,刻畫出屬於我們獨⼀無⼆的⽣命印記,讓我們從新⼿村出發,騎向那⽚更廣闊的風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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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條款與細則
佰奇創意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及 租賃人(以下簡稱乙方),為租賃自行車輛事宜,同意以下條款:

  1. 本契約租賃車輛(以下簡稱本車輛)及配件。

  2. 租金付款方式為信用卡、銀行轉帳或現金,聯繫確認預訂車款及金額,收到付款資訊後,於一週內匯入款項,才算保留車輛成功。甲方不收取保證金或擔保品,但乙方須提供證件副本,並簽署車輛及隨車配件遺失或損壞之賠償同意書。乙方交還車輛後,甲方檢查若無損壞或遺失,則不予扣款。

  3. 若乙方未能如期歸還車輛或欲續租時,應於甲方租賃門市營業時間內主動與甲方聯絡。乙方逾期未歸還本車輛超過三天,且未通知甲方則視為同意本車輛遺失,並以賠償金額購買本車輛,甲方得以前項賠償同意書逕向乙方請款。

  4. 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本車輛,禁止出賣、質押、典當車輛等行為。

  5. 本車輛僅限乙方單人騎乘,不得搭載乘客,亦不得超載。

  6. 本車輛之使用必須符合交通法規。租賃期間,乙方若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衍生之罰鍰,應由乙方負責繳清;若導致本車輛被扣押,自本車輛被扣之日起至責任機關通知領回日止之租金,由乙方負擔。

  7. 乙方於騎乘本車輛發生任何事故時,若導致車輛之損壞,乙方應通知甲方予以修復,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若造成第三方之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應負擔相關之賠償責任。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修復,甲方若發現維修品質不符合甲方標準而需重修時,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 本車輛若於乙方租用期間遺失,且乙方已按照市價賠償,一旦失竊車輛經尋獲時,甲方應立即將該車輛給予乙方。

  9. 甲方交車時,應確保本車輛合於約定使用狀態。如車輛騎出一小時內或騎乘五公里內零件發生故障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得要求換車。

  10. 本車輛未附加任何保險,如須付加,應自行投保

  11. 本契約如有未定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之。

  12.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甲乙雙方同意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13. 押證件條款:領取單車,攜帶身份證等證明證件領取,甲方拍照留存,不押證件及保管證件。車站行李房領取車輛者,須至指定車站行李房出示身份證件領取單車及包裏,且須提前提供身份證件電子檔取代押證件。

  14. 提前歸還須知:因個人因素而提前歸還,僅受限接受退租賃天數的五分之一天,五分之一的租賃費用可以全額退款,但需另收取行政費用500元。天災因素則不受限退租天數,退租賃費用總額70%(行政費用30%),運費不列入退費項目。

  15. 取消須知(個人因素):

    • 通知取消時間於3天內(含),收取全額,不退費,不給予保留及抵扣下次租賃費用。

    • 通知取消時間於1週內(含),收取全額,不退費,付費金額可給予保留6個月,抵扣下次租賃費。

    • 通知取消時間於2週內(含),收取租賃費用總額50%,退租賃費用總額50%,付費金額可給予保留12個月,抵扣下次租賃費。

    • 通知取消時間於超過2週以上,收取租賃費用總額30%(行政費用),退租賃費用總額70%,不給予保留及抵扣下次租賃費用)。

    • 退費總額須扣匯款手續費15元。

  16. 取消須知(天災因素):因非人力所能控制之無法避免的自然災害而取消(例:地震、颱風、土石流…等),收取租賃費用總額30%(行政費用),退租賃費用總額70%,付費金額可給予保留12個月,抵扣下次租賃費用。